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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青岛海利直升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16号城市桂冠E区1301室 计划工期(天): 120 工程规模: 11588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13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城市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建军 86888689 招标代理: 青岛利业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桂林 86700377 招标内容: 要求: 1、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 工民建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公告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5万元,各投标单位应携带本单位公司支票到现场报名,如出现空头支票等现象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外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收款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69040154900000132,地址:开发区井岗山路营业部。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等级证及入区备案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8 条要求的材料一份。 9、其它说明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 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7月07日09时 — 2008年07月09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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