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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由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决定对购物中心、餐饮中心1#、2#楼钢结构(网架)工程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 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8412.0平方米,钢结构部分面积约在700平方米;餐饮中心1#、2#楼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9638.19平方米,钢结构部分面积约在23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各工程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 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购物中心、餐饮中心1#、2#楼钢结构(网架)工程设计及施工。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网架)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6.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间:2008 年5月28日至 2008 年6月3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 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4-23389240 |